9月7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成功审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在判后持续开展延伸工作。法庭干警多次耐心沟通劝导,督促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主动全额支付赔偿款2万余元,使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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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配图,非事件现场。摄影:Jahra Tasfia Reza。 /。 Pexels。

该案是一起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被告在骑行过程中不慎碰撞,导致原告受伤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双方就损失赔付和责任承担各执一词,自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把握案件事实和证据,认真核查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凭证,准确划分事故责任,并依法作出公正裁判,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为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庭干警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跟进案件履行情况。针对被告法律认知不足、存在拖延观望侥幸心理的情况,干警多次主动联系被告,结合案件事实细致解读裁判理由和法律依据,耐心说明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讲明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信用约束措施对个人生活和生产的不利影响,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在干警情理交融、耐心细致的反复沟通劝导下,被告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和履约义务,主动筹措资金,一次性足额向原告支付全部赔偿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汉阴法院将持续做实做细判后治理延伸工作,坚持法理相融、柔性履职,积极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从源头降低执行案件增量,以更贴心、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传递基层司法温情。

编辑:曾萌萌。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