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法官您好,当事动履我是人主张某,现在能过来把赔偿款交了吗?行义”7月25日下午,汉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纷圆法官接到了当事人张某的电话,他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满化给付义务,并希望通过法院将这笔赔偿款转交给被告王某。当事动履

张某是人主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被告。今年7月,行义王某因健康权纠纷将张某诉至法院。纷圆案件受理后,满化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当事动履基础上,积极与双方沟通并组织调解,人主然而双方各执一词、行义互不相让。纷圆最终,满化经审理,汉阴法院于7月7日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某赔偿原告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余元。判决下达后,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主动向被告张某进行了细致的释法明理和判后答疑。在法官的积极引导下,张某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最终,在法院的见证下,张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原告王某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也向被告出具了收条,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张某诚实守信、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行为,为营造良好的诚信社会氛围起到了表率作用。下一步,汉阴县法院将继续以实质化解纠纷为导向,通过判后答疑、释法明理、执行通知前置等举措,积极引导当事人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地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与合法性,有效提升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的积极性,努力让当事人的权益实现“一步到位”。

编辑:邱潮。

编审:文婷 黄琪雅。

终审: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