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原本是双方情投意合时的一种诚意表达,然而当感情转淡、关系破裂,彩礼往往就成了分开时难以绕开的纠纷。11月21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顺利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承办法官通过耐心“劝、谈、说、教”,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返还彩礼,实现了案结事了。

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平台结识,三个月后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张某与前夫育有一子,离婚时本应支付孩子抚养费7万余元。2024年12月,双方登记结婚并举办了结婚仪式,王某家依照当地习俗及张某家的要求,向女方家庭支付了彩礼8万余元以及小孩抚养费7万余元。婚后张某不愿与王某共同生活,双方因此不断发生矛盾,夫妻关系逐渐恶化。现王某提出离婚,并要求张某返还彩礼等费用共计15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疏导并化解对立情绪,双方态度逐步缓和,但在彩礼返还数额上仍各执己见。承办法官围绕双方交往情况、共同生活时间、本地风俗习惯、法律规定等方面,向各方释法明理,解析彩礼返还数额的考量因素及标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返还王某部分彩礼和费用,并当场付清全部款项。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本案通过情法交融的柔性调解,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彩礼的用意、婚后夫妻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平衡双方利益,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下一步,汉阴法院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对纠纷实行“基层调解组织初调、镇所联调、诉讼断后”递进过滤,在诉讼中积极开展先行调解,有序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倪健。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